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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徽省信息消费创新产品(第五批)推荐工作启动软件服务业处
发布日期:2017-06-15 浏览次数:2295
为贯彻落实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意见》(皖政〔2014〕26号)和《中国制造2025安徽篇》,着力推动我省信息消费产品创新,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,支撑制造强省建设,经研究,决定开展安徽省信息消费创新产品(第五批)推荐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范围
围绕智能制造、中国制造2025安徽篇发展重点、工业软件、惠民信息集成软件、智慧家庭、在线教育、动漫游戏、虚拟现实、智能穿戴等重点信息消费应用领域,筛选信息消费创新产品,包括软件、智能硬件、公共服务平台等。

二、申报条件及要求
1. 申报主体为在我省注册的企事业法人单位;拥有较好的研究开发和设计基础,以及科技成果转化背景;具有长期稳定的经费来源和保障能力,能够筹措推进项目进展的必要资金。
2. 申报产品必须是自主研发,同时在技术或创新模式上有突破,并具有推广应用价值。
3. 同一申报主体申报数量限一件。

三、申报程序
(一)申报阶段。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,申报单位填写《安徽省信息消费创新产品(第五批)申报表》(见附件1),所在市(县)经信委审核汇总后填写《安徽省信息消费创新产品(第五批)推荐汇总表》(见附件2)统一报至我委。
(二)评审阶段。省经信委组织专家对推荐的信息消费创新产品进行评审。
(三)公示阶段。省经信委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,审核并确定安徽省第五批信息消费创新产品,并在省经信委网站公示。
(四)公布阶段。公示无异议后,省经信委发文公布并召开新闻发布会,同时选择特色优势产品在软博会等平台宣传展示。

四、有关事项
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开展安徽省第五批信息消费创新产品推荐工作。各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申报表并附相关材料(一式两份),由各市(县)经信委正式行文上报。同时,电子版和纸质材料请于2016年5月27日(周六)前报送,相关资料表格请在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门户网站下载。
联系人:省经信委软件服务业处 李云颀;联系电话:0551-62871761(兼传真);邮箱:ah62871780@163.com。

附件:1. 安徽省信息消费创新产品(第五批)申报表
2. 安徽省信息消费创新产品(第五批)推荐汇总表
(上述请在官网www.aheic.gov.cn文件公告查询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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